行业自律公约
为了更好地树立宜昌市重庆商会及在宜渝商的良好形象,引导广大会员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守法,促使会员基本素质不断提高,并积极参入和谐宜昌的建设,不断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,根据《宜昌市重庆商会章程》规定,特制定本自律公约(以下简称公约)。
一、公约目的:加强在宜重庆籍经营者的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协调、自我发展,规范行业经营秩序。维护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二、提倡文明经营、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完善企业劳动合同制度,会员企业与员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,严禁使用童工。
三、提倡商会内部精诚团结,相互尊重,鼎立支持,反对相互拆台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。严禁以商会名义非法集资、融资。
四、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竞争原则,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,自觉维护行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。
五、严格遵纪守法,照章纳税,坚决反对偷税、漏税等违法行为。
六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,建立和健全企业各种规章制度,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。
七、商会建立信息网络,拓展信息渠道,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。任何会员不得利用商会网络发布违反法律、法规以及不道德、不健康、虚假的信息。
八、注重调查研究,搞好有关资料的统计工作,各会员企业必须按时、准确填报企业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,按期报送商会。
九、对认真履行公约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公开表彰的奖励。
十、对违背公约行为的企业和个人,由商会带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,核实,以批评教育为主,对情节严重的,商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,以维护公约的严肃性。
十一、宜昌市重庆商会理事会负责本公约的实施、监督、检查和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本公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为准。
十三、本公约解释权属宜昌市重庆商会。